皓宸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皓宸医疗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如战略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委员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或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从而将导致战略委员会中无独立董事的,该名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 责至新任独立董事或新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产生之日。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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