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旅游"、"上市公司"、 "公司")拟将持有的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 司")40%股权向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昌交旅")及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城 发")各出售 20%;同时向宜昌城发出售其直接持有的对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全部债权,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湖 北天元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 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