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向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 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股权,同时向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 20%股权、对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 部债权以及湖北天元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 产"),构成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 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 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华审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状况相关 的评估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采取的评估 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