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峡旅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SXLYSXLY(SZ:002627)2023-11-01 13:02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 ) 拟向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 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股权,同时向间接控股股东宜昌城 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 20%股权、对宜昌交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 部债权以及湖北天元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出售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