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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CDLQCDLQ(SZ:002628)2023-11-21 13:07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人士: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