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四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董事指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 员。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 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事务部负责人由证券事务代表兼任,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