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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8月)
BANGJIE SHAREBANGJIE SHARE(SZ:002634)2023-08-24 11:0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 证券投资中心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音 像及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