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 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