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8月)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 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 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