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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