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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MODERN AVENUEMODERN AVENUE(SZ:002656)2023-09-14 10:0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874 号 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 城光谱中路 23 号; — 1 — 裘 爽,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仉 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毅超,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翁文芳,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魏 勇,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海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凯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家珍,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越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志婷,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经查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摩 登"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未在《证券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规定的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