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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MODERN AVENUEMODERN AVENUE(SZ:002656)2023-12-28 12:1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建立公司董事(如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摩登大道时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含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