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2 5.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摩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