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修订)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