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_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2-1 涉及报告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报告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2 | 问题1. | | 4 | | --- | --- | --- | | 问题2. | | 16 | 问题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领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30015 号) (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 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威领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公司及相关中介 机构对《意见落实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意见落实函》中涉 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