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独立董事制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