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