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募集资金实施细则(2023年8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施细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一)财务管理部 1、负责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台账管理;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进展。 2、负责组织相关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 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支付台账应包括实际支付的凭 证号,支付凭证应附相关申请、审批及合同等相关资料,以便后 期查阅和核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支付流程,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使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