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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拟定稿)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