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特此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股权。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 章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