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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HDHMHDHM(SZ:002685)2023-09-07 12:3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说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进行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出售子公司润星科技 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 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增加或减少公司股本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 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