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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002685HDHM(002685)2023-12-05 10: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无锡华东重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委托,担任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华东重机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 以及华东重机与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元元")签署的《关于 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华东重机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华东重机董事会编制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