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相 关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上市公司"或 "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出售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 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对上市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与《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 完毕的情形 根据华东重机历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查询深交所网站上市公司 "监管措施"、"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公开信息。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