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文英 冯乃秋 杨 军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