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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