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8号(石丹锋)

当事人:石丹锋,男,1990年11月出生,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时任董事、时 任董事会秘书,住址浙江省新昌县。 | 索 分 类 | | --- | |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874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0101920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8号(石丹锋)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8号(石丹锋)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2019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美盛文化、赵小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 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 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经查明,美盛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赵小强通过原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集团) 等主体,以直接间接划转、股权投资、股权交易等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