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4号(朱燕仪)

| | |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赵小强通过原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集团) 等主体,以直接间接划转、股权投资、股权交易等形式占用美盛文化资金。其中2021年11月,美盛文化子公司浙江美 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交易形式转出上市公司资金1.4亿元,资金最终被用于偿还美盛集团借款。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0101800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4号(朱燕仪)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4号(朱燕仪) 当事人:朱燕仪,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女,1962年1月出生,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 或公司)时任董事长。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2019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美盛文化、赵小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 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的申请,我 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经查明,美盛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