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 3 名,实际到会委员 3 名。会议审议了如下内容,并发表意见。 (张鹏华) 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丁卫芝) (胡伟业) 1.审议《公司 2023 半年度报告(更正版)、2023 年三季度报告(更正版)》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更正版)、2023年三季度报告(更正版)》的编 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所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9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