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9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对控股股 东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与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提高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依法合规披露信息的意识,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