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Simei MediaSimei Media(SZ:002712)2023-12-25 11:47

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向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集团)分三次合计转让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 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 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朱明虬作为思美传媒时任控股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朱明虬一致行动人,四川旅投集团作为思 美传媒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五条、《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三十九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