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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上[2024]19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Simei MediaSimei Media(SZ:002712)2024-01-08 09:2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19 号 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虎玉路 41 号八卦田公园正大门内; 李子木,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或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午间,思美传媒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抖音超市 — 1 — 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11 月 27 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 易平台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 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此后,抖音电商在其官方 账号发布声明称,"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此为不实消 息。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11 月 27 日,思美传媒 股价以接近跌停开盘,午后直线拉升涨停收盘。11 月 28 日、29 日,思美传媒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停。 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内容,未准确、完整揭示 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对投 资者投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