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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LNGFLNGF(SZ:002717)2023-12-08 12:0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寿昌 黄 雷 陈燕维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 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 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