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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岭南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LNGFLNGF(SZ:002717)2024-01-02 08:51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 京 西 安 深 圳 海 口 上 海 广 州 杭 州 沈 阳 南 京 天 津 菏 泽 成 都 苏 州 呼和浩特 香 港 武 汉 郑 州 长 沙 厦 门 重 庆 合 肥 宁 波 济 南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5459 号 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岭南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