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060 号 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