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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状况、未来发展的 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体现了公司持 续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我们同意该分配方案。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产业规划布局和经营发展实 际作出的合理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