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药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2014 年 8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制定,2024 年 1 月 3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