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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要求,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陈耿先生、袁林女士、杜柳青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相关要求。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蓝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