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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户外: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 1 页 共 8 页 (一)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