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中设计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章顺文、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章顺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和《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三条、第十七条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第三条、第十六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和《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2.1 条,《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十二条、第 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第 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章顺文、郑中设计董事会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郑中设计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函告。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6 号 章顺文、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2018 年 8 月 16 日及 2021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