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等事项进行选择和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规则规定进 行及时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