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不在本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