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云南恩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1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