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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StarNetoStarNeto(SZ:002829)2023-08-17 11: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 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当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 略委员会工作。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禁止情形;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 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