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其应用 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 品、低值易耗品等七大类。 第六条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商誉。 第二章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第七条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