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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TVTTVT(SZ:002835)2023-12-12 10:5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