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