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