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 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立 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 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