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 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理性;该交 易事项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