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 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